北京出台措施规范老旧小区改造 回应合理个性化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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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网北京3月28日电 (记者 杜燕)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今天表示,该委联合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市城市管理委、市消防救援总队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建设组织管理的意见》,增强老旧小区改造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和可持续性,实现改造工作高质量发展。其中,将根据小区综合整治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居民诉求等进行综合整治方案设计,突出细节设计、回应合理个性化需求。
北京市住建委表示,老旧小区改造是城市更新改造的重点内容,是重大民生工程和重要发展工程。《意见》重点围绕强化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立项等前期工作、提升规划设计水平、强化施工组织管理、强化工程验收和保修工作、强化改造工程监督管理等7个方面,制定了38条举措。
补短板,做实做细老旧小区改造立项工作
北京将重点强化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立项等前期工作。《意见》提出,加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建设组织管理要坚持问需在前。改造前充分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改造内容体现“民有所呼”,项目立项体现“我有所应”;要坚持治理在前、凝聚共识在前。对涉及公共安全和公共利益的改造部位和项目,要在做好民众工作的基础上,依法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
《意见》提出,要坚持公示在前。设计方案要主动公示业主意愿和共识意愿,多渠道全方位广泛征求小区全体居民的意见。
此外,《意见》提出,坚持拆违在前,坚持统筹在前,统筹推动各类管线改造,协调推动综合整治与管线改造与老楼加装电梯同步实施。同时,坚持明责在前。明确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是群众工作排名前列责任人,是组织和推动拆违工作排名前列责任人,是老旧小区改造申报排名前列责任人,是完善社区治理工作的排名前列责任人。改造工程实施主体作为项目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工程质量安全首要责任,加强建设全过程管理。物业服务企业要提前介入改造管理。坚持风险排查在前。建立问题清单,落实责任,做好风险防控。
惠民生,不断提升老旧小区改造品质
《意见》提出,建设单位要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和质量终身责任制,加强项目建设全过程管理,督促参建单位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化规划引领作用,落实责任规划师的规划引领与实施监督责任。根据小区综合整治的特点和实际情况、居民诉求等进行综合整治方案设计,突出细节设计、回应合理个性化需求。
设计单位要指派专人加强施工现场跟踪指导服务。抓好安全生产、绿色文明施工与防疫管理。探明地下管线状况,防止挖断管线,影响居民正常生活。设计单位应在设计前进行现场踏勘,重点开展入户调查,全面掌握改造房屋结构、室内外管线布置、改造过程中的可能风险等情况,做到“一户一设计”。
施工现场应进行封闭式安全防护。建筑物主要出入口搭设硬质水平防护,严禁高空抛物。施工材料集中存放,封闭管理,采取防倾覆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较大限度减少噪声污染;对裸露地面进行洒水降尘和覆盖,及时清运建筑垃圾。进出小区的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应遵守本市疫情防控要求,服从社区防疫管理。抓好施工公示工作。“责任主体公示牌”应载明建设、施工、监理、设计、检测机构单位名称及项目负责人姓名、电话;“主要材料公示牌”应载明材料生产厂家、出厂检测报告及进场复试结果等内容。建设单位应在施工现场公示老旧小区改造内容、改造用的产品和材料。
完工后,在小区显著位置设置载明工程名称和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名称和项目负责人姓名等内容的永久性标识,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抓好工程验收和保修工作。外窗工程、上下水改造等老旧小区专有部分完工后,邀请住户参与分户验收。屋面、外墙、楼道、楼梯间等公共区域改造完工后,在组织完成四方验收的基础上,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应牵头组织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业主代表和参建单位,对改造效果进行验收。
《意见》提出,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全过程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抓好质量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状况测评工作。老旧小区改造工程风险等级应按照不低于较大风险进行管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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