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第四批集中供地:出让33宗宅地,总起始价136.44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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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京报
新京报讯(记者 饶舒玮)11月9日,福建省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2021年第四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公告显示,福州第四批集中供地拟出让43宗地块,其中33宗地块为涉宅地块,起始价合计约136.44亿元。此次集中土拍将于2021年12月1日、12月2日分开进行。
据悉,上述43宗地块中,有30宗地块位于四城区,4宗地块位于马尾区,9宗地块位于长乐区。在出让方式上,本批次宗地将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出让,如价高者得原则、“限地价、摇号”方式、“限地价、控房价、摇号”方式等。位于马尾区的4宗涉宅地块均采用“限地价、控房价、摇号”方式出让,按照溢价率15%设置较高限制价格,当竞价达到较高限制价格时,按照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
值得一提的是,针对2021-60号、2021-61号两宗地块,福州提出“限地价、竞首期付款比例、摇号”的出让方式。即当报价达到较高限制价后,不再接受更高报价,有其他竞买人愿意接受该较高限制地价,则竞买方式转为竞首期付款比例(即自地块签订合同之日起10日内缴付出让价款的比例),以较高限制价格时的50%比例(含竞买保证金)起拍,当首期付款比例达到100%时,摇号确定竞得人。
其中,编号2021-60号地块具体为台江区望龙路北侧、中央商务区B-12地块,土地面积约2.13万平方米,用途为商住地块,容积率2.1,起始价约12亿元,较高限价约13.8亿元。另一宗编号2021-61号地块为仓山区建新南路与横屿路交叉口西南角、奥体中心西侧规划地块,土地面积约2.15万平方米,用途为住宅用地、商业用地及幼儿园用地,容积率1.82,起始价约6.26亿元,较高限价约7.19亿元。
新京报记者 饶舒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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