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展“非接触式”缴费 河北居民城镇垃圾处理费实现“掌上办”

搜狐焦点唐山资讯 2021-11-24 16:3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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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非接触式”缴费

来源:河北税务

拓展“非接触式”缴费

河北居民城镇垃圾处理费实现“掌上办”居民城镇垃圾处理费自2021年7月1日划转至税务部门征收以来,河北省税务局按照“便民、高效”的原则,积极推行“非接触式”缴费服务,逐步实现了“网上办”、“掌上办”。

日前,我省居民城镇垃圾处理费手机缴费客户端正式投入使用。居民可足不出户,通过手机登录“河北税务”APP自行申报缴纳居民城镇垃圾处理费。

“河北税务”手机客户端居民城镇垃圾处理费缴费操作指引

1.搜索“河北税务”,点击下载;

2.打开“河北税务”手机客户端,未注册用户需点击【新用户注册】,根据流程依次填写基本信息,输入验证码,完成身份验证;

3.完成实名认证,设置密码,点击提交;

4.注册完成后,选择个人办税,输入身份证号、密码,登录“河北税务”。点击【办税】—【居民城镇垃圾处理费缴费】;

5.选择所属期起止时间(根据税务规定,属期区间为次、月、季、半年、年,其他区间无法选择)、行政区划;

填写详细地址(例:XX小区XX号楼XX单元XX户)、本期应缴费额(根据本地区垃圾处理费征收标准进行填写,若一次性缴纳两个月以上的,应填写金额总和),点击【下一步】—【申报】进行操作;

6.点击申报结果查询,申报日期和所属期至少选择一项后,点击查询,出现申报信息,确认无误后点击税费缴纳,选择对应税务机关,点击查询,带出应缴费款;

7.核对缴费金额,若确认无误后,点击支付,选择缴款方式(支持银联在线支付、云闪付和支付宝支付),点击确定进行缴费;

8.支付完成后点击查询税款信息。输入验证码,点击查询,可查询相关缴款信息(若想查询某一时间段的缴款信息,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缴款所属期起止时间)。

1.如需开具电子票据,可点击【办税】—【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开具】-【通用票据开具】,根据需求选择对应开具日期起止时间,点击查询,选择所需要开具的票据,点击开具即可。(请注意:下载的票据为PDF格式而非图片格式)

2.若需要补打电子票据,可点击【办税】—【中央非税收入统一票据开具】-【通用票据补打】,选择对应属期起止时间,点击查询,选择所补打的票据,点击下载即可。(请注意:下载的票据为PDF格式而非图片格式)

3.当申报完成后发现数据填写错误,若尚未缴纳费款,可通过以下途径作废错误申报:点击【办税】—【申报作废】,根据需求选择开具日期起止时间,点击查询,选择所需要作废的申报,点击【申报作废】即可。若已完成费款缴纳,可联系当地税务部门进行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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