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商品房现售前须备案,信用评级C的企业禁止参与土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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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澎湃新闻
10月12日,澎湃新闻从山东省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获悉,该局发布了《关于加强商品房现售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范商品房现售行为,实现商品房网签备案现售全覆盖。自11月15日起实施。
《通知》称,加强商品房现售备案管理。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现售前将符合商品房现售条件的有关材料报送当地住建部门备案,并取得《商品房现售备案证明》。文件实施之日前已进行商品房现售的项目,应当办理商品房现售备案证明。
所有商品房现售备案、现售商品房合同网签备案均须通过烟台市房屋交易监管服务平台进行,并统一使用烟台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
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已竣工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房价款的行为。
开发商应当在商品房现售前将符合商品房现售条件的有关材料报送当地住建部门备案,并取得《商品房现售备案证明》,在文件实施之日前已进行商品房现售的项目,应当办理商品房现售备案证明。
对于现售商品房的开发商,《通知》称其应当具有法人营业执照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拟现售商品房应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规划许可和施工许可;已通过竣工综合验收;拆迁安置及物业管理方案已经落实;没有查封等限制情况;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另外还要完善商品房销售方案,商品房销售方案包括:企业基本情况、项目基本情况、楼盘基本情况、销售机构及人员信息、项目配套及其他相关信息和购房后的相关收费项目及标准。
在强化备案内容公示方面,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将《商品房现售备案证明》在商品房销售场所醒目位置与其它相关证明同时公示,现场公示内容应与网上公示内容、对外宣传信息同步相符。同时还应按照《关于加强商品房销售公示管理的通知》(烟建住房〔2021〕22号)要求,公示其他内容。
《通知》还对违法违规的企业做出了信用评级分类。
对于信用评级B级的企业,将会限制企业申请财政资金或者政策支持,取消已经享受的绿色通道、容缺受理等行政便利措施等等。而对于信用评级C的企业,还将向有关部门和银行业金融机构通报情况,进行联合惩戒或风险提示,禁止企业参加新的土地招拍挂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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