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中院召开全市法院涉“炒房团”案件审理调度会

搜狐焦点唐山 2018-02-13 13: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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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唐山中院召开全市法院涉“炒房团”案件审理调度会,会议由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胡永军主持。

近日,唐山中院召开全市法院涉“炒房团”案件审理调度会,会议由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胡永军主持。

图为调度会现场

图为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胡永军

会议听取了各基层法院关于审理“炒房团”案件的情况汇报,并交流了基层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形成的经验。

胡永军院长就“炒房团”案件的审理提出如下要求:

一是由立案部门密切关注案件受理情况,力争通过庭前调解的方式进行解决;

二是以开平法院、路北法院的审理经验为范本,各法院根据受理案件的具体情况作出认定。尤其针对“预约合同”的效力认定问题,根据开发商取得证照的情况、合同内容约定是否符合商品房预售合同基本要件等作为审理标准;

三是针对开发商与房屋中介机构之间法律关系及责任认定问题,结合二者支付签订有否有中介合同、与购房人之间是否签订中介合同,以及合同的履行方式等情况进行认定。对于未与中介机构签订合同的购房人提出的诉请,按照不当得利之债进行认定。

各基层法院主管民事案件的副院长、市中院民一庭、民三庭的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来源: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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