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第二批集中供地规则升级 部分地块不得合作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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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央广网
央广网北京8月25日消息(记者 安垚)8月25日,南京土地市场网发布了2021年度集中供地第二批次土地出让公告。本次集中出让共计53宗地块,总出让面积达490万平方米,总起价达616.95亿元,将于9月26日正式开拍。
同时,南京市规划自然资源局会同市发改委、市建委、市房产局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住宅用地出让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发布了南京土地竞拍的全新规则,将实行“限房价、定品质、竞地价”的全新出让模式。
据了解,此次新挂牌的53幅涉宅用地中,江北板块占了23幅,包括桥林、江浦、江北核心区等板块,其中江北新区G19地块的毛坯限价达到38000元/㎡,江北新区G17和G18地块的毛坯限价也高达35000元/㎡。此外,南部新城的2幅宅地毛坯限价是所有地块中较高的,G73地块毛坯限价为44898元/㎡,G74地块则达到44998元/㎡。
根据出让文件显示,本批次出让地块按"限房价、定品质、竞地价"方式出让,所建普通商品住宅(毛坯)销售均价不得超过上述核定价格(装修价格另行核定),较高销售单价不得超过售价均价的110%(装修价格另行核定);所建商品住宅项目须按照《关于提升全市新建商品住宅规划品质要求的通知》(宁规划资源规[2021]6号)执行。
当网上交易达到较高限价须通过摇号确定竞得人的地块,对商品住宅预售条件提高至完成住宅部分投资额的50%。且部分地块不得合作开发。所谓“不得合作开发”,是指"该地块不得联合报名竞买、不得合作开发,竞得土地后,竞得人可以按现有规定成立项目公司,但竞得人须持股100%,且股权不得转让"。
另外,根据要求,竞拍的较高溢价率由之前的30%下调至15%,竞得土地后6个月内商品住宅不得上市,同一竞买人在同一批次报名地块不得超过总量30%。
针对南京此次土拍规则的调整,中指研究院南京分院高级分析师赵芊认为这一政策对市场的稳定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不仅可以控制地价水平,实现“稳地价”,更重要的是降低房企的拿地成本,使企业有足够意愿提高住宅品质。近年来,市场上关于住宅品质的纠纷并不少见,此次调整,或将促使房地产企业高品质开发,提升南京居民的居住品质。另外,限制同一家房企地块报名的数量,或将引导市场的理性竞争,引导全市各片区的均衡、协调发展。而溧水、高淳不计在内,有利于引导品牌房企投资溧水、高淳,提升两区品质。部分地块限制了合作,可以有效规避目前市场上一些房企小股占比、多家联合开发的行为,引导市场良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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